关于实行昌化镇城乡规划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昌政〔2013〕106号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各驻镇部门单位,镇机关各办公室: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新一轮城乡规划,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力发挥规划效能,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促进规划集体决策和公共参与度,确保规划审批的严肃性和实际操作的规范性,经镇党、政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在镇域范围内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需进行联席审核,为此实行昌化镇城乡规划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望项目建设单位参照执行。

    附:昌化镇城乡规划审批联席会议制度

    中共临安市昌化镇委员会

    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7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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