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政〔2013〕106号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各驻镇部门单位,镇机关各办公室: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新一轮城乡规划,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力发挥规划效能,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促进规划集体决策和公共参与度,确保规划审批的严肃性和实际操作的规范性,经镇党、政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在镇域范围内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需进行联席审核,为此实行昌化镇城乡规划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望项目建设单位参照执行。     附:昌化镇城乡规划审批联席会议制度     中共临安市昌化镇委员会     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