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化镇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昌政〔2013〕92号

各行政村:

    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杭州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昌化实际,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夯实“平安昌化”、“法治昌化”建设基础,为实现“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建设大跨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大力开展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点面结合开展“三改一拆”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使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引导群众有序参与选举。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专题宣讲夜学微讲堂活动,播放《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组织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案例读本》。

    (二)组织开展法制图版展和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与市依普办做好衔接,在辖区内以展台形式开展集中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

    (三)组织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专题培训。组织镇工作人员及村相关人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等,重点做好相关政策宣讲。

    (四)开展法律服务公益活动。组织各村法律顾问开展围绕“三改一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主题的法律“答疑”咨询活动。

    (五)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推动“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主题,结合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安排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三)深入农户,务求实效。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各村各户,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治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

    (四)注重创新,扩大声势。要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提升宣传效果。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渠道的作用,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宣传,及时报送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5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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