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化镇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低收入农户的请示

昌政〔2013〕39号

临安市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精神,镇政府对各村经群众公议公推、农户自愿申请、村内公示产生的低收入农户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和审核,初步认定西街村郑小仙等656户、1540人为低收入农户,其中低保户76户、199人,五保户17户,35人。现将拟定对象名单报上(具体名单附后),请审示。

    专此请示。

    附件:昌化镇低收入农户拟定对象名单

    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7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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