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昌政〔2013〕14号

各行政村:

    清明节即将来临,气温逐渐升高,节日期间上坟祭祖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加上各类农事农活频繁,野外用火剧增,森林消防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请各村务必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落实有效举措,同时结合各村的实际,加强宣传,管控源头,全力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镇的森林生态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就节日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落实有效举措。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行政村要牢固树立森林消防的安全意识,切实把森林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各村主要领导务必亲自负责,全力应对,认真把森林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分片负责,包干到人、到山头地块,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率。

    二、深入宣传,增强防控意识。宣传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有效办法,各村要结合各自村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利用横幅标语、防火牌、高音喇叭等工具进行宣传。要求各村老年协会、团支部、妇代会等群团组织积极行动,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大力营造森林消防群防群治的氛围。同时要落实好老年、痴呆、中小学生等弱势人群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

    三、科学引导,倡导文明祭祀。清明期间,坟区、墓地祭祀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险隐患增大,要认真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积极引导文明、安全用火,推行集中焚烧,倡导植树、献花等现代时尚的文明祭祀方式,尽可能上坟祭祀不燃放烟花爆竹,努力实现文明清明、安全清明。

    四、管控源头,消除火险隐患。各村要根据火险形势,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防范森林火灾的第一要务。一是抓重点区域的防控。在重点林区、重要地段,特别是清凉峰自然保护区毗邻的山林、坟山墓区、南屏山公园周边等重要山场路口,增派专人守护。二是抓重点时段的防控。火险等级4级以上,要加强护林员巡查密度,坚决制止各类违规用火行为,及时清除火险隐患,确保各自辖区内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五、积极备战,全力应对处置。清明节期间,气温逐渐回升,农事农活频繁,加上森林枯枝落叶等易燃物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起森林火灾,要求各村尽快做好准备,并落实好相关护林员和季节性护林员。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应及时通知护林员到岗到位进行巡查。火险隐患高的区域,要加强巡查力量,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实行打早、打小、打了之目的,降低火灾损失。

    六、畅通信息,随时掌握动态。在森林消防时期内,镇村两级要落实好相关值班人员值班,值班时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随时掌握森林消防动态、火情发生信息,并做到一旦发生火情,各村应及时上报镇政府,镇政府能及时上报森林消防指挥部。对于值班时脱岗、离岗、火情不畅通,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问责。

    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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