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政〔2013〕12号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根据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全面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及认真开展春季集中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几年,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不容乐观,周边国家疫情频发,国内一些动物疫病疫源分布广泛,病原变异增加,疫情时有发生。2月13日,我国贵州省贵阳市发生1人感染禽流感病例死亡。去年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但免疫不到位、免疫效果不达标情况仍然存在,重大动物疫病仍然严重威胁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因此,各行政村务必提高春防集中行动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牢牢抓住春季防疫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配合各片动物防疫员扎实开展好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控工作。
二、明确目标,精心组织。以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坚持以法防治、科学防治的方针,通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季集中行动,狠抓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实现“四个100%,四个到位”。即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猪蓝耳病等其它应免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二维码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消毒到位、疫情监测到位、检疫监督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建立有效防疫屏障,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其它疫病发病率明显下降。
三、周密部署,强化措施。
(一)强化免疫,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要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动物防疫员要按科学的免疫程度,加大免疫工作力度。一是要按要求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了解掌握村畜禽养殖情况;二是根据畜禽养殖状况和免疫流行规律,按照市畜禽兽医的免疫实施方案,确定免疫程度;三是根据免疫方案和免疫程序的要求,在4月13日前,对所有畜禽进行一次全面集中免疫行动,特别是要重视散养畜禽和边远山区这一薄弱环节,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性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鸡新城疫等疫病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并建立免疫质量追溯制度;四是对漏免、新补栏或超过免疫期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密度。
(二)强化消毒灭源,彻底杀灭疫源。各行政村要配合镇动物诊疗所对全镇畜禽养殖场、定点屠宰、交易市场、贩运等流通环节要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全面开展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做到消毒全面规范、彻底,不留死角,消除疫情隐患,严防疫情发生。
(三)强化疫情监测,提高科学防控水平。一是要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扩大监测范围,切实掌握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准确报告疫情。要充分发挥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了解全镇畜禽健康状况;三是要切实建立疫情举报和核查机制。要设立和公开疫情举报电话,规范举报疫情核查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疫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核实。镇举报电话:63668015。
(四)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播。一是动检站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交易,严格执行准调管理制度,严禁从疫区调运畜禽及其产品,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对逃避和拒绝检疫、贩卖病死动物和病害肉品,要依法从严惩处。从3月5日起,所有进入流通环节的牲畜必须全部佩戴二维码新耳标;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其产品的监管,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为。
(五)、集中安排时间,分阶段有序实施。今年秋季防疫集中的行动时间为:3月5日—4月13日,为期38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5日—9日宣传发动阶段。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墙报、会议等形式宣传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准备,使春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消灭防疫死角,建立有效的动物疫病屏障。
第二阶段:3月10日—4月8日为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狂犬病、鸡新城疫免疫阶段。要做到逐村、逐户、逐栏进行免疫。
第三阶段:4月9日—13日为自查、督查、补漏、总结阶段。要根据春防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查缺补漏,突破薄弱环节,对已免疫畜禽建立免疫档案,免疫标识的发放要进行造册登记。
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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