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昌化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

昌委〔2013〕32号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今年11-12月,我镇将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这是我镇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对全面推进我镇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和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就做好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选好配强农村带头人队伍为重点,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努力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建设“生态经济发达、集聚功能齐全、民生和谐幸福”的市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村级组织换届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村(社)务监督委员会的顺序统筹进行,整个换届工作在2013年12月底基本完成(村党组织换届11月22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12月22-25日择日确定选举日,村经济合作社和村(社)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在12月底前完成,村妇代会等群团组织换届要求在1月10日前完成)。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要求:一要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村级组织换届每一个重点环节都要体现和落实党的领导,强化镇党委职权,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掌握换届工作主动权。二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结构服从功能,进一步明确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从严审查把关,从源头上把好村干部素质关,努力实现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零当选目标。三要从严从紧抓选风选纪。强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大对贿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正常的选举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基层民主选举方式,确保村级组织选举有序参与、公平竞争、风险可控。五要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在严格依法操作和保证选举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完善选举办法、改进选举方式,不搞繁琐哲学,强化工作统筹,又稳又好推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总的目标是,通过换届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换出好风气。

    二、严格落实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和班子结构要求

    1.着力选优配强带头人队伍。要按照建设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和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教育和动员党员群众把那些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人选为村干部,特别是要把政治坚定、办事公道、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的人推选到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岗位上来。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鼓励引导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回乡大学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班子竞选,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班子服务功能。要进一步提高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双强型”(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比例,努力实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三个80%”的目标(即年龄45周岁左右,高中及以上文化、“双强型”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

    2.积极推进交叉兼职。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名额,每个村一般为3-7名,具体人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比例,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具备条件的村,特别是对一些规模较小、村委会主任无合适人选、村党组织书记驾驭全局能力较强的村,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明显提高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把村党组织分管纪检工作的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引导、支持和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提倡共青团、民兵、治保调解等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特别是农村妇代会主任应由村“两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

    3.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干部。各村在村选举办法中提出候选人(自荐人)的具体资格条件,明确“五不能、七不宜”禁止性和限制性任职条件。即明确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含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丧失行为能力的等五类情形人员不能作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这五类人员即使当选也应宣布无效;明确因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违反党纪政纪正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近三年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近三年有严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拒不整改的;拖欠集体承包款或公款未归还的;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中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上届担任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期间三分之二时间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等七类人员不宜作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自荐人)。要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制度。对候选人(自荐人)要进行两轮资格审查,镇党委进行初审,把好第一道关。在此基础上,提交市人大、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民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口计生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才能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出现“五不能”情形人员当选的,应宣布当选无效。

    4.鼓励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引导,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必须通过自身努力,依法依规参加选举才能进入村“两委”,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积极自荐报名,尽快熟悉换届程序,主动参与公开竞职。要加强组织引导,通过将大学生村官向后备人才缺乏村跨村交流、女性大学生村官与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相结合等方法,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选进村“两委”班子;要引导广大党员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大学生村官都选进村党组织班子。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第一轮已选出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妇女成员的,另行选举时继续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个村民委员会都有妇女成员。进一步加大选配力度,努力把更多优秀女党员选进村党组织班子。

    三、严格把握换届工作程序和方法要求

    1.进一步完善选举方式。坚持完善村党组织换届“两推一选”制度,不断扩大候选人推荐过程中的民主,群众推荐采用以户为单位参加推荐,根据党员、群众的推荐情况,报镇党委批准审查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具体选举中,党员大会先选委员,再经镇党委提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后,由新一届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换届全面实行“自荐直选”制度,完善操作程序,提高一次选举成功率。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由社员大会或经社员大会授权的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完善依事选人制度。全面推行“先晒业绩,后绘蓝图,再选班子”做法,换届选举前,各村要全面开展村级组织班子和村干部任期承诺考核,公开晾晒村级组织班子和村干部上届“三项承诺”兑现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各村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候选人(自荐人)要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承诺活动,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把那些对党委政府工作不支持、主要精力不在村、占着位子不干事的“不同心、不在岗、不作为”人员止于门外,形成事业选人的良好导向。

    3.规范候选人(自荐人)竞职行为。全面实行“三项承诺”制度,在选前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作出竞职承诺;就任期工作目标和举措设想等作出创业承诺;就当选后不认真履职、不遵纪守法等作出辞职承诺。对拒不作出“三项承诺”的人员,在村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不能列为候选人(自荐人)。承诺要体现依法、实事求是原则,特别要防止擅自处分集体资产的承诺、不切实际的承诺和把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积极推行公开竞职制度,村党组织选举可统一组织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竞职;有条件的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可在选举日前统一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竞职陈述,增加党员和群众对候选人(自荐人)的了解。积极搭建候选人(自荐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通过公开候选人(自荐人)基本情况、统一组织候选人(自荐人)与党员、群众见面、公开“三项承诺”书、播放竞职录音录像等做法,进一步改进候选人(自荐人)介绍方式。

    4.加强村党组织领导。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选出后,及时开展换届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对其他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工作,引导群众把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党组织书记应经推选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积极引导村民把素质高、顾大局、作风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村民选为村民代表。应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成员推选为村民代表,通过积极引导保证党员在村民代表中占一定比例;通过专职专选保证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三分之一以上。

    5.严密组织投票选举。要严格规范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全面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代写员选派要有严格要求,防止违背委托人意志。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现场回避制度,选举当日,候选人(自荐人)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到选举现场影响选举人自主投票。改进唱票计票方式,通过规范写票用笔、禁止拍照、分次唱票、改进选票设计、科学设置唱计票区域等方式,防止任何人掌握选举人划写选票情况。

    6.优化操作流程。要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优化工作流程。村民代表推选一般在选民名单公布5日后进行。减少并规范委托投票行为,严格执行未办理委托手续不能委托投票和委托数不得超过三个的规定,强化书面委托的电话联系确认工作,防范造假。进一步精简工作环节,统筹安排村民(社员)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选举等工作,提倡同步进行、交叉进行,减少重复劳动。

    四、严肃换届工作的选纪选风

    1.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选举前,各村要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加强换届纪律教育。严禁在外工作或退休(职)回村的公职人员无组织地参与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自荐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全面推行镇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集体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三个100%,即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镇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谈心谈话率达100%,候选人(自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达100%。

    2.依法开展清风行动。要开展以扫黑除恶为主要内容的清风行动,集中化解一批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震慑一批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社会闲杂人员,打击一批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对有意参选或辅助他人参选的涉黑涉恶人员、归正人员、劣迹人员,要摸清根底,开展重点警示谈话。要制定工作预案,落实选举现场安保管控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突发性事件。

    3.严厉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把查处和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作为这次换届工作的重点来抓,对违反“十条禁令”和“贿选九种情形”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从一开始就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要畅通信息渠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反映贿选等违法违纪问题。建立反映贿选问题来信来访查核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案件查核中的牵头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高度重视、紧盯不放、一查到底。贿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平稳、健康、顺利。

    五、切实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1.全面落实领导责任。成立昌化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同时,向各村下派选举工作指导组。把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结合起来,推动镇机关党员干部重心下移,集中精力扎实抓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换届选举业务培训,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都要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指导能力和水平。

    2.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标语、公告、村务公开栏等传统手段及戏剧、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村级组织换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率,使广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到换届选举中去。特别是要把为什么举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地告知党员、群众,切实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要广泛宣传优秀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营造和谐换届的良好氛围。

    3.及时稳妥做好后续工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结束后,要抓紧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等配套组织,及时做好村下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做好村级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关心和爱护离岗离职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及时组织新一届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培训,切实提升其思想政治素质、岗位履职能力和带领致富能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制度,理顺村级各类组织的相互关系,健全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中共临安市昌化镇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

 

 

    昌委〔2013〕33号

   

昌化镇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省、杭州、临安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并根据本镇实际,现就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职数结构

    1、职数配备:村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职数3人,设书记1人;村规模调整合并村的党总支(支部),职数5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2、结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双强型”(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比例,努力实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三个80%”目标(即年龄45周岁左右,高中及以上文化、“双强型”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努力提高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中妇女和大学生村官的比例。要统筹考虑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在各个自然村的分布。

    二、任职资格条件

    1、村党组织成员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大局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宗旨观念较强,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能力较强,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

    (3)懂经营、善管理,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

    (4)奉公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个人品行良好;

    (5)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处理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有一定群众基础;

    (6)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即195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一般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

    (1)因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违反党纪政纪正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

    (3)近三年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

    (4)近三年有严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拒不整改的;

    (5)拖欠集体承包款或公款未归还的;

    (6)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中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7)上届担任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期间三分之二时间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三、方法步骤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采取 “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工作方案。镇、村两级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辖区党员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村级方案内容包括:具体时间和程序安排、下届班子成员的名额和组成原则、推荐办法、选举方式等,并形成书面请示,报镇党委审批。

    (2)确定发展目标。坚持完善“先定事后选人”做法,换届前要制定今后三年发展目标和拟办的实事项目,为候选人(自荐人)围绕目标任务开展竞职和承诺活动奠定基础。“先定事”分两部分:一是共性任务,如“三改一拆”、“清水治污”、“四边三化”等全市性重点工作任务及本镇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另一部分是各村今后三年发展目标和拟办的实事项目,由镇指导各村立足实际按照征求意见、集体商议、上级审核、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村级组织换届时,村干部创业承诺采用共性任务+自选目标形式提出。

    (3)抓好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并结合多种形式,宣传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特别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和引导广大党员、村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这项工作,并正确履行民主权利。

    (4)组织业务培训。选举工作实施前,镇党委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村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学习有关选举知识和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步骤和内容:

    (1)发布公告。村党组织的换届工作方案经镇党委审批同意后,由上届委员会对外发布公告,内容包括职位职数、任职条件、基本程序、时间安排等。

    (2)民主推荐。在镇党委领导下,组织党员和群众推荐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对象。党员推荐以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形式进行。群众推荐一般以户为单位,采取上门推荐或户代表会议形式进行,原则上要求群众告知率100%、参与推荐率80%以上。

    采用百分制对民主推荐进行量化评分,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各占50%权重(即党员推荐得分=党员推荐得票数/参加推荐党员数x50,群众推荐得分=群众推荐得票数/参加推荐群众数x50)。根据党员推荐与群众推荐得分之和,村党组织从高到低按照比应选职数多于5人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对象,并由镇指导组与初步人选建议对象逐个谈话,征求其是否同意接受推荐,如不同意被推荐,应提交书面意见。村党组织则根据民主推荐得分依次递补,按照比应选职数多5人补足建议名单。

    (3)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按照比应选职数多3人研究确定各村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会前,要根据任职条件对初步人选建议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会后,将研究确定的各村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

    (4)资格联审。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的同时,将初步人选名单上报市村级组织换届办,由换届办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5)组织考察。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6)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根据资格联审和考察情况,按照百分之二十的差额比例要求表决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并进行不少于1天的公示。在公示的同时,镇党委通过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形式,对预备人选加强纪律教育,并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

    (7)民主选举。选举前,上届委员会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要向党员介绍候选人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提交党员大会酝酿,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及监票人名单后,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出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经镇党委研究提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8)结果报批。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并下文公布,各村选举结果应在村务(党务)公开栏张榜进行公告。

    3.后续工作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搞好总结。选举结束后,镇、村两级按照上级要求填写选举情况有关统计表,撰写好工作总结报告,做好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2)做好交接。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产生后的7天内,镇指导组召集村党组织新老班子进行工作交接,完成公章、档案、工作事务等交接手续。对退下来的班子成员和落选人员,要积极做好思想工作。

    (3)抓好培训。村级组织换届结束后,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适时组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上岗培训。

    附件:昌化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中共临安市昌化镇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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