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委〔2013〕19号
各行政村:
为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要求,坚持“稳定政策、优化结构、加大投入、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根据重点产业重点扶持的原则,对2013年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政策作了适当调整,现发给你们,希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理清发展思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为建设“绿色家园,富丽山村”作出新贡献。
一、鼓励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
1、继续实行种粮补贴政策。凡农户购买30000元以上的农业机械,一次性补助5000-10000元。对复种面积20亩及以上(小麦、油菜、水稻)的种粮大户补助2000元,每增加10亩,增补500元。
2、积极扶持蔬菜产业规模经营。为提高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城郊蔬菜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并实行设施栽培的,补助30000元;山地蔬菜连片种植50亩及以上,每亩补助200元。新建标准钢架大棚(含瓜果)连片5座及以上,每座补助1000元;微喷滴灌20亩及以上,每亩补助100元。
3、积极发展生态养殖业。种畜(能繁母猪)达到30头及以上,每个种场一次性补助5000元。饲养肉猪年出栏达到1000头及以上,补5000元。但必须修建无害化三格式化粪池;化粪池达到规定规格(体积达到20立方米及以上)要求的,每座化粪池补助2000元。鼓励扶持食草动物规模养殖:肉兔种兔达200只及以上,每场补助10000元;肉牛存栏数达到20头及以上并配备标准栏舍的补5000元。提倡圈养肉羊,对实行圈养肉羊的农户,年末存栏羊达到200头及以上补3000元,每增加100头,增补1000元。家禽饲养达到5000羽及以上的养殖户补2000元。
4、对试验、推广新品种、新农药、新技术、新型农机具的个人或行业组织给予2000-5000元的经费补助。
二、鼓励发展优质高效农业
1、鼓励和支持花卉苗木、瓜果、中药材产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保证、效益为中心,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具有昌化特色的花卉苗木、瓜果、药材基地。基地连片新种面积50亩及以上,具有一定的设施或有较好效益的,每亩补助200元。
继续扶持竹笋产业发展,建成毛竹笋、材两用林示范园区(连片300亩及以上)的,经验收合格,补助10000元。新造毛竹林基地50亩及以上经验收合格,补助200元/亩;毛竹低改(深挖、清除三头)连片50亩及以上验收合格,补200元/亩。
加快山核桃低产林改造步伐。建成山核桃生态经营园区,验收合格补助10000元。建成山核桃高产高效基地,验收合格补助5000元。积极培育扶持山核桃加工龙头企业。
2、加快茶叶产业的发展。强化茶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管理技术应用,提升基地生产能力,凡推广种植无性系良种50亩及以上,每亩补助100元;茶园低改50亩及以上,经验收合格每亩补助50元;新建标准茶厂视规模大小,补助2-5万元。
3、鼓励特种养殖业。对新建特种养殖场,且市场前景好的专业户,给予补助2000-5000元。
4、大力培育香榧、杨桐柃木产业。加强技术培训,进行科学管理。建立科技示范户,带动农户发展速生、丰产、优质、高效的杨桐、柃木产业。新种香榧20亩及以上,每亩补助300元,新发展杨桐柃木20亩及以上,每亩补助200元。山核桃林中套种杨桐、柃木100亩及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0-10000元。
三、鼓励行业集约经营
1、镇、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行业组织建设规范,具有带动和主导作用的,经推荐评定,给予10000元的奖励。
2、大力开展农业项目招商引资。为鼓励各村提高招商引资积极性,农业招商引资奖励参照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3、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组织为桥梁,培育和扶持一批与上海等大都市接轨的营销大户。凡营销鲜活农产品(蔬菜类),产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2000元;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获得杭州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奖励5000元;农产品开发评比获得省级以上金奖的奖励2000元,获银奖的奖励1000元,获杭州市级金奖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金,临安市级金奖的给予500元的奖励金。
四、鼓励农村基础建设
1、鼓励建设林道。新建林道凭建设单位或村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后报市林业局审批立项,林道基础路面宽度不少于3.5米,路面平整,经验收合格后,市、镇财政配套补助每公里40000元。
2、完成“绿色家园、富丽山村”特色村建设的村,补100000元,精品村补200000元,连续补助两年。通过杭州市“美丽乡村”验收的,补50000元。当年完成通过验收的同等享受。
五、具体要求
1、以上扶持政策,各项目不重复补助。
2、市政府有关扶持和奖励的政策,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对农业产业化申报项目,镇政府将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在11月-12月进行实地探勘和验收。
4、为认真落实好农业产业的扶持政策,推进全镇农业产业化建设,镇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章临凯、叶浩然、章旭华、童南林、杨萌、吴忠富等同志组成,章临凯同志任组长,童南林同志任副组长。
下设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童南林、陈鑫星、邵伟民、陆世良等同志组成,童南林同志任组长。
六、项目申报和实施
各村要认真贯彻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产业化扶持政策,建立农村农业产业化领导班子,制订好本村的农业发展规划,按照镇人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做大、做深、做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这篇文章。各村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经营户、经济实体,可根据各自的需要,在符合文件、产业发展计划和导向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农业产业建设的项目申请,在3月底前上报到镇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电话:63668022。
中共临安市昌化镇委员会
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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