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化镇关于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挂联企业(项目)制度的通知

昌委〔2013〕7号

镇机关各办公室,有关企业(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推动项目建设,提高政府机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实行镇机关干部挂联企业(项目)制度,现将调整后的挂联企业(项目)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昌化镇机关干部挂联企业(项目)名单

中共临安市昌化镇委员会

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9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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