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化镇“秀美庭院”行动实施意见

昌政〔2012〕41号

签 发:章临凯

昌化镇“秀美庭院”行动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为深化“秀美庭院”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打造“最清洁乡村”工作,特制定昌化镇“秀美庭院”行动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靓城美村”行动,以“倡导生态文明,共建美丽家园”为主题,以庭院整治为抓手,以“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庭院环境卫生整治和庭院绿化、美化行动,提升我镇庭院的整体档次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促进我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2年目标:全镇100%的村开展“秀美庭院”创建,94%的农村家庭达到“清洁庭院”标准,28%的农村家庭达到“秀美庭院”标准。其中,被列为杭州市中心村培育和临安市“绿色家园、富丽山村”精品村和特色村创建的村要求100%的家庭达到“清洁庭院”标准,30%的家庭达到“秀美庭院”标准,使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创建内容

    (一)“秀美庭院”标准(以下简称“四美”)

    1.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通过清理房内、房屋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养成自觉将垃圾入桶(箱),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2.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通过对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匝杂物的消除整理,使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无乱建、无乱堆、无乱挂之物,庭院外观整齐有序。

    3.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通过帮助农户进行庭院设计、广栽花草树木等,使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可以是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其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4.庭院设计协调美(美化):通过动员家庭拆除有碍观瞻构筑物、墙体改造、洗涤设施与畜禽养殖整治等行动,使庭院内外有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以及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二)“秀美庭院”示范村标准

    1.实现庭院长效管理,94%农村家庭达到“清洁庭院”标准。

    2.开展庭院综合设计,广种花草树木,70%的家庭庭院绿化面积不少于20%,提升庭院的整体档次。

    3.因地制宜开展鲜花种植,培育1-2种该村的主要观赏花种,力争春、夏、秋三季有花。

    四、主要举措

    1.健全三级督导体系。市、镇、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健全市妇联、镇妇联联系村制度,落实市妇联对镇妇联、镇妇联对村妇代会、村妇代会对农户的督查、指导制度,建立定期督查通报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三级督导体系。

    2.夯实三支工作队伍。各行政村调整完善庭院环境评比小组、庭院环境监督队和巾帼清洁志愿队,配强配齐队伍,成员登记造册,明确其工作职责。按户建立农户信息卡,按规定开展评比、督查、劝导、整治等工作,确保“秀美庭院”工作有人做、有人管、有人查、有人评。

    3.完善八项管理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健全“一村一课”制度、“信息卡”制度、“清洁日”活动制度、党员帮带制度、管理员制度、评比公示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表彰等八项制度,促进“秀美庭院”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制度落实促长效管理。

    五、检查考核

    1.考核时间:与镇“清洁乡村”工作指导组联合,按季度开展明查、暗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法:以村为单位,通过书面汇报、查阅台帐、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考核,最后取平均分确定各村 “秀美庭院”工作考核成绩。

    六、工作要求

    “秀美庭院”行动是一项直接面向家家户户的群众性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实施“清洁乡村”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工作任务重。各村要把“秀美庭院”行动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统筹兼顾,更新理念,创新思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秀美庭院”行动取得实效。

    临安市昌化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1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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