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化镇“秀美庭院”创建三年行动计划

昌化镇“秀美庭院”创建三年行动计划

各行政村妇代会:

    为了积极鼓励和动员全镇家庭主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进一步培育农村家庭成员生态意识、文明意识,提升环境生活品质,镇妇联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秀美庭院”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现就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临妇〔2012〕16号《临安市“秀美庭院”创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以“倡导生态文明,共建美丽家园”为主题,以改善农村庭院环境为根本,以巩固“清洁庭院”长效管理机制为手段,以创建“洁化、序化、美化、绿化”庭院为目标,以创新、创优农村妇女工作为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秀美庭院”工作,为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升广大农村家庭成员环境品质作贡献。

    二、目标要求

    从2012年起,按照“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种树栽花绿化美、庭院设计协调美”(以下简称“四美”)要求,在全镇家庭中开展“秀美庭院”创建活动,力争到2014年,全镇100%的行政村开展秀美庭院创建工作,100%的家庭达到“清洁庭院”标准,35%的家庭达到“秀美庭院”标准;其中,被杭州市列为中心村培育的行政村要确保50%的家庭达到“秀美庭院”标准,被杭州市列为25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的行政村要确保55%的农村家庭达到“秀美庭院”标准,实现庭院内外的洁化、序化、美化、绿化要求,使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1.注重结合。“秀美庭院”创建工作要在巩固“清洁庭院”长效管理机制和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与当地农村实际相结合,与杭州市委、市政府正在实施的“风情小镇”、“美丽乡村”、“文明生态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住房改造、“美德农家”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秀美庭院”创建工作。

    2.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选择作为全市中心村培育的、或是精品村示范的具有引领、引导作用的行政村为试点村,合理制定“秀美庭院”创建目标、创建时序、创建标准、创建机制,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工落实,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秀美庭院”创建工作模式。

    3.整合资源。按照“秀美庭院”创建工作依靠家庭成员、建设成果惠及家庭成员的要求,既要积极争取村两委的支持,又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家庭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创建工作协调发展,切实推动“秀美庭院”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4.探索创新。要主动提前介入当地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将“秀美庭院”创建活动的设想要求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整体规划中协调运作。要在实践中探索,注重突出地域特点,加强“秀美庭院”创建工作研究,善于挖掘基层创新体制、机制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和宣传,以提高“秀美庭院”创建工作水平。

    四、创建内容

    临安市“秀美庭院”标准(以下简称“四美)

    1.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通过清理房内、房屋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养成自觉将垃圾入桶(箱),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2.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通过对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匝杂物的消除整理,使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无乱建、无乱推、无乱挂之物,庭院外观整齐有序。

    3.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通过帮助农户进行庭院设计、广栽花草树木等,使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可以是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其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4.庭院设计协调美(美化):通过动员家庭拆除有碍观瞻构筑物、墙体改造、洗涤设施与畜禽养殖整治等行动,使庭院内外有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以及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五、实施步骤

    1.2012年,全镇100%的行政村开展“秀美庭院”创建工作;94%的家庭被评为“清洁庭院”,28%的家庭达到“秀美庭院”标准。

    2.2013年,全镇100%的行政村开展“秀美庭院”创建工作;96%的家庭被评为“清洁庭院”,32%的家庭达到“秀美庭院”标准。

    3.2014年,全镇100%的行政村开展“秀美庭院”创建工作,100%的家庭被评为“清洁庭院”,35%的家庭达到“秀美庭院”标准;其中,被杭州市列为中心村培育的行政村要有50%的家庭达到“秀美庭院”标准,被杭州市列为美丽乡村精品村的行政村要有55%的家庭达到“秀美庭院”标准使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可以是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其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临安市昌化镇妇女联合会

    2012年5月21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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